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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通知

来源:四川文化艺术发展公司--四川音乐学院国际演艺学院   日期:2014-05-05 16:01:51


项目和形式
         艺术节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、艺术作品类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、“我和大艺展”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五类。
        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戏剧;
        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设计、微电影;
        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作品。
         艺术表演节目、艺术作品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“我和大艺展”征文的具体要求见下文,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。
 

节目和作品的要求
(一)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
           戏剧节目
           含短剧、小品、戏曲、音乐剧、歌舞剧等,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(二)艺术作品的要求
          绘画: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/水粉画(丙烯画),尺寸均不超过对开(54cm×78cm)。
          书法、篆刻: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×138cm)。
          摄影: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4幅,需标明顺序号)尺寸均为14英寸(30.48cm×35.56cm);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。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(JPG格式,分辨率达到300dpi)。
          设计: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。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(54cm×78cm),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(长)×50cm(宽)×50cm(高)。
          微电影:片长不超过15分钟,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。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。


“我和大艺展”征文的要求
        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“我的中国梦”,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、体会和收获,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。征文由学校评选后统一报送,每校可报2-3篇(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)。文稿用word文档,单倍行距,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,作者姓名、学校、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。
        根据教育部的分配名额,我省选送参加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2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、22幅(件)艺术作品均在本届艺术节省级集中展演活动中产生。
        注:参赛作品请各系负责老师把关后与5月20日前上交、上报音乐学院艺术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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